晨报融媒体讯 (姜健 实习生 石丽娜 记者 徐觅)牡丹江企业请注意!2018年企业申报社保补贴已于7月1日正式开始了,今年的申报工作将于2018年7月20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真金白银的补贴,错过要再等一年!来一起看看如何申报吧!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最高2年的企业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最高1年的社保补贴。
申报所需的材料有《企业申请社保补贴审批表》《企业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名册》;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在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每月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企业缴费明细表(即单位查询在职人员自然情况表);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首页复印件及就业援助页复印件;就业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书、残疾证等)或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申报前应对拟申报人员进行一次自查,如申报人员已有个体经营执照或开办企业的、已在本企业以外单位给缴纳公积金的、已在本企业外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本企业空挂的均不符合申报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被企业录用前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在证件的就业援助页中应体现是经过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无此页信息,还提供不了相关证明的,不视为就业困难人员。
据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县上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者和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申报企业请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就业局就业促进科311室,逾期未报将不予受理。